欢迎进入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您的资源 我的资质 咱们一起的监理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13188816669、13805378930 手机号码:13188816669、13805378930

联系我们

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JGL@yeah.net
手 机:13188816669、13805378930
服务热线:13188816669、13805378930
Q Q:2622793585
地 址:山东济宁市供销北路南刘庄商业街尚诚集团大楼401室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东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导则》的补充说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2/6 13:53:04    点击量:726


一、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内容

对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设立的表彰、奖励、示范、排名、通报或合法群团组织依法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能够体现企业守法诚信、争先创优、改革创新的良好信用信息,参照《优良信用信息加分表》纳入评价内容,由实施信用评价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充分体现信用评价公平性

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遵循企业自愿、市场选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参与评价的企业,对其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含业绩信息),同等级同规格同等对待,不得设置区域性、歧视性评价标准。鼓励按企业类别和等级细化评价标准,兼顾大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和现实需要。

三、注重评价结果运用规范性

对各级各地依法合规组织开展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其评价结果全省互认。在招标投标、队伍选择、行业排名、差别化管理服务等环节,对同等级的信用评价结果同等对待,有数量需求的对不同规模和不同评价等级的企业设置合理比例,扶优扶强的同时充分体现公平性、合理性,推进大中小企业良性竞争、协调发展。

各地在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6

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 案例展示 关于绿建 加入绿建 政策资讯 联系我们
TOP

咨询绿建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了解更多

x提交留言
* 必填项
* 必填
* 必填项
看不清点击图片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