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您的资源 我的资质 咱们一起的监理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13188816669、13805378930 手机号码:13188816669、13805378930

联系我们

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JGL@yeah.net
手 机:13188816669、13805378930
服务热线:13188816669、13805378930
Q Q:2622793585
地 址:山东济宁市供销北路南刘庄商业街尚诚集团大楼401室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导则》的补充说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17 11:21:09    点击量:67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更好发挥《山东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导则》(鲁建建管字﹝2019﹞2号)的规范引领作用,体现更加公平公正的评价导向,引导、鼓励、支持建筑市场主体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擦亮“齐鲁建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内容
对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设立的表彰、奖励、示范、排名、通报和合法群团组织依法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能够体现企业守法诚信、争先创优、改革创新的良好信用信息,参照《优良信用信息加分表》纳入评价内容,由实施信用评价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二、充分体现信用评价公平性
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遵循企业自愿、市场选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参与评价的企业,对其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含业绩信息),同等级同规格同等对待,不得设置区域性、歧视性评价标准。鼓励按企业类别和等级细化评价标准,兼顾大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和现实需要。
三、注重评价结果运用规范性
对各级各地依法合规组织开展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其评价结果全省互认。在招标投标、队伍选择、行业排名、差别化管理服务等环节,对同等级的信用评价结果同等对待,有数量需求的对不同规模和不同评价等级的企业设置合理比例,扶优扶强的同时充分体现公平性、合理性,推进大中小企业良性竞争、协调发展。
各地在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6日
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 案例展示 关于绿建 加入绿建 政策资讯 联系我们
TOP

咨询绿建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了解更多

x提交留言
* 必填项
* 必填
* 必填项
看不清点击图片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