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请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济宁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济宁市政府3号楼404室
联系电话:2967959
附件:2019年度济宁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济宁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