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JGL@yeah.net
手 机:13188816669、13805378930
服务热线:13188816669、13805378930
Q Q:2622793585
地 址:山东济宁市供销北路南刘庄商业街尚诚集团大楼401室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市规〔2019〕1号文件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3号)要求,请继续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请各市主管部门于1月3日前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附件1)、《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季度查处情况表》(附件2)、《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季度缴纳情况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报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箱。
二、保持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和鲁建建管字〔2019〕3号文件,参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鲁建建管字〔2019〕26号),与全省住建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并将处罚情况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
三、规范各类保证金收取返还行为。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一律停止收取,并将取消的各类保证金和保留的4类保证金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部分全部返还到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推广以保函、保险、担保替代各类保证金,鼓励参建各方以保函、保险、担保方式降低运营成本,相关单位不得拒绝企业以保函、保险、担保形式代替各类保证金。
联系电话:0531-87086950,邮箱:jgc@shandong.cn。
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xls
2.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季度查处情况表.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9年12月24日